2015年12月26日 星期六

送禮的藝術

這篇文並不是抽水文,重點也不是討論李克勤。

(P.S:寫完之後我更發現這是一篇認真不過的文章。)

網絡圖片
在我而言,送禮物的過程十分快樂,雖然有時遇到買禮物的選擇困難症,但最後付錢一刻是為了對方收到時的喜悅,倒也是感到興奮而雀躍的。

最近,我有藉口買禮物了,就當是某位的生日兼聖誕禮物。由開始想買甚麼到送出之後的短短一星期,令我有一番體會,繼而寫下了這篇文。


不敢好奇 沾污結尾

其實當你送出禮物之後,如同按了「送出」掣的信息一樣,切勿也不應該期待對方有任何的回覆。或許你會收到出於禮貌上的「多謝」,但盡可避免「能繼續話題」的期盼。

經驗所知,會繼續討論禮物的內容或者送禮想法的話題,除非:

(1).你和收禮者關係極其親密,可以是雙親、最親密的好朋友,更多的是男女朋友。

(2).禮物極不合符收禮者的心水,可以是公司團體抽獎,或者被逼要收下禮物,用作控訴。

(3).交換禮物情況下,作一個疑似合理的解釋給收禮者,情況類近(2),但處境普遍不會比(2)惡劣。

另一個重點是,如果收禮之後對方還有一段時間與你相處的話,都會略略談及關於禮物的事,即場拆禮物更佳,反應和對話也會隨之「半例牌地」開展,只差在長短而已。

記緊,禮物的本質只有單純的將祝賀實體化,再多的意義是枉然的,至少身為送禮者的你要恰如其份,不要作多餘的瑕想,例如「我想對方一定很高興、很意外」和「我想對方會知道我的心意」等等。需知道「我想」這兩個字,年中害死了千千萬萬個人千千萬萬次。

「物輕情義重」,這句只是反襯的作用,事實上禮物的價值與其意義是沒有比例關係,越貴重不見得對方的接受和喜愛程度增加。心意不能量化,對方樂意去意會的,不論禮物是甚麼都能夠照單全收,相反......

相反,也不用再說下去,你都已經很透徹了解吧?對,這是殘酷的定律。


送對方喜歡的,不及對方喜歡你送的

很多人在送禮時,都會直觀地用「投其所好」的方向去買禮物。這點不是錯,但並不是玉律金科。

我也曾經投其所好過
首先,當對方真的很喜歡某一卡通人物或者物件時,很可能對方已經擁有了;其次,你送對方喜歡的東西當然容易,但如果對方已經是人所共知的fans,收禮時驚喜就會欠奉,因為早已收得太多;再者,送禮的最高層次,是收禮者「出於欣賞你的心意而喜歡你所送的東西」,而不是因為「你送了對方喜歡的東西而感到高興」,不過這個情況不容易發生,關鍵在於對方重視你與否。

送禮之前,需要考慮對方的承受能力,坦白說「受唔受得起份禮」,這取決於與對方的熟悉程度、送禮目的、禮物價值(收禮者會現實地從價格判斷你的動機)等。假若承受不了,誤會由此出現,又或者你將「送禮」這行動去得太盡,放得太大,終歸也會落得被保持距離的結局;不論前者還是後者,都再沒餘地繼續纏繞。

當你考慮到以上幾項,想應在買禮物的時候會清晰一點,以減低「倒蝕」的風險,禮物送出就不能收回,雖不求百發百中,但不作多餘期望,自然送得心安理得;收禮者的反應是好是壞,不盡在你掌握之中。



花紙的存在價值
禮物不需要太花費,何況花紙?
(網絡圖片)

順帶一提,縱使現今推崇環保,但為了保持神秘感還會用花紙包禮物。花紙絕對不需太漂亮,花數十元買一張又大又不能再用的花紙(尤其hallmark那些),簡直浪費之上再度浪費!花紙的唯一功用只是包著禮物,最後的結局都是被拆開然後捨棄;切勿誤信女生口說「好靚呀張花紙等我留起佢」,執房執屋之時都會埋葬在垃圾筒內。

反之,學好包裝禮物是一種不可多得的技能,我也有幸得到老爸真傳,確實在其他方面都能運用得來,花心思包好一份禮物,所需的手工和創意,絕不比揀選時輕鬆!

在此向大時大節的商店內出現,期間限定的「包禮物專員」致敬。


最後,我本著「買回來的禮物,必定要送出,絕不留低」的理念,去準備每一份禮物。雖然送禮的機會不多,但每次我用心挑選禮物,為的還是希望對方能接收自己的心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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